各村(居)委会、镇食安委成员单位:
为保障我镇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让全镇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佳节,现将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1日。
二、检查重点
(一)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以粮油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糕点、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检査品种,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旅游景区及周边、大型餐饮企业、酒类批发部、蛋糕店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各单位的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环境、食品购销渠道食品原料和成品质量、索证索票、合帐管理、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逐项认真检查,对节日期间群众重点消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检査。
(二)要重点整治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堂、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要抓住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以及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加大对被通报的检测有问题的产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检查力度,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抓好食品包装、商标、标签标识的整治,加强对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活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工作岗位,坚守安全底线,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依法整治,严厉处罚。各部门要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时曝光。
(三)加强宣传,消费提示。元旦春节期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科学饮食常识,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值守,防范未然。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假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坚持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苗头,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早报告、早处理。